在台灣地區的童軍運動中,許多用語和香港是不一樣的。所以要了解我們的交流對象,首先我們要知道他們的架構了。
在香港,童軍組織是以「旅」為單位,正如我們的「九龍第57旅」,之下設有小童軍團、幼童軍團、童軍團、深資童軍團及樂行童軍團等五個「團」。而在台灣,則是以「團」為單位,然後再由數個團構成一個「總團」或「複式團」。因此,在台灣的「總團長」,也就是香港的「旅長」;而台灣一個複式童軍團的「主任委員」,也就是香港一個旅團的「旅務委員會主席」了。不過要注意,香港的「領袖」,在台灣是稱為「服務員」;在香港我們稱大家為「童軍兄弟」,在台灣則會稱為「童軍伙伴」的。
此外,各個支部的名稱,和香港也不太一樣。香港的「小童軍」,在台灣不分男女,一律稱為「稚齡童軍 (Pre-Cub)」。
而台灣的「幼童軍」會分為幾種:如果只收女生稱為「小蛙」,只收男生則稱為「小狼」;此外,還有男女幼童軍都收,以中英雙語活動的「E團」,這是由台灣的傳薪童軍團首創、也是目前在台灣唯一的團。
台灣的「童軍」和香港沒有分別;而香港的「深資童軍」,台灣為「行義童軍(senior
scout)」(女童軍為「蘭姐女童軍(Ranger Girl
Scouts)」);而樂行童軍,台灣仍沿用早年的譯名「羅浮童軍」(女童軍則為「資深女童軍」)。
以下是我們將會在台灣訪問的童軍伙伴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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